曾轰动全香港的“雨夜屠夫案”,首名死者尸首在1982年的2月11日于沙田城门河被发现,为案件调查揭开序幕。
▲警方人员在马鞍山填海检视一截怀疑是碎尸案女死者陈凤兰之躯干“断肢”。资料图片
▲体育博彩平台排名被押送法庭情况。资料图片
▲案中四名女死者。资料图片
“雨夜屠夫案”是指1982年2月至7月,的士司机体育博彩平台排名以变态手法奸杀,并肢解4名女子的案件。由于体育博彩平台排名多选择在雨天犯案,故称为“雨夜屠夫案”。
在1982年2月3日凌晨,的士司机体育博彩平台排名将醉倒的欢场女子陈凤兰载到自己在土瓜湾的家中,用电线将其勒死,再将其肢解,后来保留其性器官制成标本,再将其他部份弃于城门河和附近草丛中,整个过程均有摄录。
在同年5月至7月,体育博彩平台排名三度奸杀夜归乘客,并将她们的性器官割下,制成标本。
体育博彩平台排名每次犯案,都会拍摄过程,并将底片拿到冲晒公司冲晒。在一次冲晒过程中,冲晒公司的员工发现影像涉及哄动一时的肢解案,遂报警求助,警方最终在1982年8月18日将体育博彩平台排名拘捕。
体育博彩平台排名案于翌年3月在高等法院开审。案件经20多天审讯后,法院裁定体育博彩平台排名4项谋杀罪名成立,依例判处死刑,在1984年特赦为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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