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男工两年前于尖沙嘴“21 Ashley”商业项目安装钢筋时,发生工业意外,遭建筑钢筋压毙。涉案卫安工程有限公司及伦记有限公司东主陈洪伦,今(4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否认“东主的法律责任”等两项传票罪开审,总承建商负责人供称,将安装消防设备工程分判给卫安,卫安子公司董事作供指将安装钢筋工程分判给伦记。其后,地盘主管供称,约12时许接获来电通知发生意外。
陈庆生大律师今代表两名被告庭上称,本案关键为钢筋结构崩塌原因,亦会争议谁是公司的东主,另指将抗辩被告有切实可行地提供过安全系统。控方由劳工处代表,两名职安健专家邝伟健及余德威到庭作笔录,死者家属庭内旁听。
辩方指合约上提及实力要安排安全工作台
总承建商实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民峰(译音)作供,指案发当时将涉案地盘的安装及提供消防系统设备工程分判给卫安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案发地有工人进行水缸扎铁工作,曾向卫安给予工程指示,将炮通安装在钢筋上,物料、工具、人手等由卫安负责。惟辩方指出,合约上提及实力要安排安全工作台,惟证人辩称卫安可以使用他们提供的物料,但他们亦须自备欠缺的物品。
卫安子公司董事苏国明(译音)作供,指将涉案地盘安装钢筋工程分判给伦记有限公司。受僱卫安的地盘工人卫国耀(译音)供称,案发时死者黄受僱于伦记,卫于早上10时许向死者黄及另一名陈姓工人交代工作内容后便离开,约12时半接获陈的来电通知,指发生了工业意外。
两名被告负责该地盘消防安装工程
承认事实指,首被告卫安工程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公司及经营业务,次被告陈洪伦为伦记有限公司的东主。案发时,尖沙咀亚士厘道21号业主将地盘工程业务交託承建商实力工程有限公司,以兴建高楼大厦,两名被告负责该地盘的消防安装工程。在2022年11月8日消防水缸房内进行钢筋结构工程,死者黄贤然(译音)于案发地安装钢筋工作时,被钢筋压著,消防到场展开救援,不治后死亡。
涉案公司为卫安工程有限公司及陈洪伦于2022年11月8日在尖沙咀亚士厘道21号被票控“东主的法律责任”及“没有设置及保持安全的工业装置及工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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