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有料到】蔡晋:灵活修订大发平台,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25-02-17 10:43

当ChatGPT在5天内吸引百万用户、Midjourney凭借文字生成影像颠覆设计产业、DeepSeek横空出世日活跃用户瞬即突破3000万时,全球监管机构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难题:如何让诞生于20世纪的版权法,适应21世纪的AI革命?香港政府近期提出《版权条例》修订草案,计划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便折射出知识产权与技术普惠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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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AI模型训练高度依赖大数据挖掘,若严格限制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数据,将大幅增加企业合规成本。香港作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可降低法律不确定性,吸引跨国企业落地,符合《十四五规划》对香港发展国际创科中心的定位。

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侵权责任划分(开发者、用户或平台责任)等问题,现行法律均未明确。政府提出《制订指引》虽属过渡性措施,但能暂时厘清法律适用原则,避免司法混乱。

计划提出的“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容许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作计算机数据分析和处理,涵盖非商业和商业用途,但须为版权拥有人提供“选择退出”选项。这一豁免既保障了AI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考虑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但如何设计这一机制,以确保不被滥用,仍需深思熟虑。

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2019)、日本《著作权法》修正案(2018)均引入数据挖掘例外条款,香港若过度保守可能削弱竞争力。然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要求保障版权人经济权利,修例需在国际创新协作与版权保护间取得平衡。

纵观各国目前对AI与版权冲突的应对,可归纳为三种模式:欧盟的强制补偿、中国的平台责任强化、美国的合理使用扩张。

根据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即使允许文本挖掘,商业机构仍需向集体管理组织支付补偿金。这种模式确保创作者获得经济回报,但被批评过度官僚化。如德国音乐版权协会GEMA统计,企业平均需耗时6个月完成授权程序,严重拖累AI开发速度。香港提出的选择退出机制虽借鉴欧盟精神,但将举证责任置于版权人,未来挑战肯定不少。

中国的《生成式AI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平台承担内容过滤责任,并需“尊重知识产权”,但未明确训练数据合法性,难摆脱企业的合规风险。

美国则强调司法判例扩张合理使用范围。 在Authors Guild v. Google案中,法院裁定谷歌扫描千万本书籍建立数据库属“合理使用”,因其转化为搜索功能产生新价值。此判例奠定AI训练的合法性基础,却衍生另外一些争议——若AI生成内容与原作品高度相似(如纽约时报起诉OpenAI案),合理使用是否仍适用?

香港的修例方案倾向欧美混合路线,但基于其特殊性:既要维持普通法系对合理使用的弹性解释,又需在“一国两制”下与内地监管框架协调,于是在“豁免”与“补偿”间开辟第三条道路,转而制订“指引”,正是试图在司法灵活性与产业可预测性间取得平衡。

政府的平衡承诺能否落实,取决于能否建立精准的利益分配机制。香港或可参考英国“版权例外分级制”,对学术研究实施全面豁免,商业用途则需遵循“选择退出”或支付合理补偿。

新加坡的“AI验证沙盒”要求企业在模型训练前提交数据来源清单,由独立机构评估侵权风险。香港可结合此模式与“指引”制度,对合规企业给予税务优惠,形成“监管诱因”。

此外,可借镜欧盟“延伸性集体授权”(Extended Collective Licensing),由行业协会代表版权人与AI企业协商统一授权费率,兼顾效率与公平。 又或设立专责委员会,定期检讨豁免范围。

在法例执行上,需明确“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例如是否限于非商业研究(如学术机构),或允许商业用途(如企业训练ChatGPT类产品)。区分“数据分析”与“内容复制”行为,避免豁免遭滥用于实质性内容复制。 同时应考虑为不同类型的内容制订不同的豁免条件。

即使暂不硬性规定AI生成内容责任,仍需透过指引明确“实质相似性”判断标准,并区分“工具提供者”与“恶意用户”责任,例如参考美国“避风港原则”对网络平台的间接责任限制。

另外,AI训练常涉及跨司法管辖区数据,需厘清条例是否适用于境外服务器储存的数据,或与其他地区签订互认协议。 未来须与持份者持续对话,确保修例与时并进。

香港此次修例反映全球监管趋势,从全面禁止转向“有条件豁免”,将有助于在保护创作者权益与促进AI技术发展之间取得平衡。通过清晰的法律指引,以及行业自律与监察机制,有望为香港的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推动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蔡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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