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男子因积欠债务又拒绝配合前往柬埔寨打工,遭绰陈胜贤等人囚禁虐打,陈男等9人还持拖把擦搓倒卧在地的被害人身体,并喝令被害人自己以手搓洗其生殖器,同时在旁持手机录像,被害人被凌虐致死亡,一审分别判处11年4月至16年8月不等有期徒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分别改判11年至17年不等有期徒刑,可上诉。
▲欠债拒赴柬当猪仔 遭脱光令搓洗生殖器虐杀凤凰体育,警方逮捕涉案者(中时资料照片)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高院认为,陈胜贤虽符合自首要件,但他在高院翻异前词否认凌虐致死犯行,又未与被害人家属和解,亦未赔偿,足认并无真摰悔改之意,爰不依刑法第62条前段规定减轻其刑,改判17年,另有同案被告改坦承犯行、因此改判。
陈胜贤与陈姓被害人有金钱及前往柬埔寨工作之纠纷,对方遭陈胜贤等人分别以徒手、击破器、棍棒等殴打,造成他头部及身体、四肢等多处受伤,并綑绑其手脚、喝令其下跪,在他全身赤裸、意识清醒之情况下,持辣椒水喷洒他嘴巴,剥夺行动自由。
陈男等人还持拖把擦搓倒卧在地的被害人身体,并喝令被害人自己以手搓洗其生殖器,同时在旁持手机录像,使被害人在身心极度恐惧下配合为之,且凌虐后未将被害人送医导致死亡。